林伯强:能源价格改革要有时间表

发布者:高飞发布时间:2015-01-05浏览次数:215

中国目前能源的关键性矛盾是价格。价格矛盾直接影响能源供应、社会和谐,能源行业的可持续发展,以及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等等。这个现状需要改变。
  能源价格改革的关键点是:透明的定价机制、透明的能源企业成本和公平有效的能源价格补贴;需要尊重定价机制,同时致力于有区别的、直接的能源补贴设计;进行有目标、有步骤、有时间表的主动渐进性改革。
  能源政府定价的问题
  针对中国煤、电、油、气、运供需中的突出矛盾和气荒电荒油荒,追根究底,原因都是价格问题,最经济的解决方案是建立长效机制。
  短期的解决方案是保证各方的供应积极性,但由于市场扭曲而不经济。煤电联动的本质仍是政府主导,不属于市场价格形成机制,还是有其不确定性,也会造成扭曲而不经济。因此,长期而言,根本的解决办法依然是市场化的价格机制的改革,我们可以采用“摸石头过河”的渐进性改革,但需要有步骤、有计划进行。
  2012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政府跟以往一样,强调了深化能源价格改革。最近常常出现的油荒电荒气荒,引起了公众对能源价格改革的关注。能源价格改革每年政府报告都说,但中国能源价格改革进程缓慢,而且小幅度、小范围改革是一个现实。比如说,去年的提电价限煤价,不是价格改革。还有,近年政府提出的完善成品油价机制改革,还在往后拖。
  能源政府定价存在许多问题。
  首先,只要政府定价,就常会被理解为政府在涨价而不是市场涨价,因此涨价是政府不愿意做的事,导致能源价格长期低于供应成本;其次,政府常常很难向公众解释这种状况,能源紧缺时价格要涨,能源过剩时价格也要涨。
  因此,定价机制很重要,没有明确的定价机制,价格的风险预期就不明确,能源企业就必须博弈,甚至与政府博弈、与消费者博弈。不让价格博弈影响经济运行和社会稳定,政府需要通过改革建立合理透明的价格机制,并且尊重价格机制。
  需要透明的定价机制
  一个透明合理的能源价格机制的关键点是:透明的定价机制,透明的能源企业成本和公平有效的能源价格补贴。
  可以理顺发电产业链,保障能源供应。发电产业链,包括煤炭、发电、电网。每个环节都需要关注到,需要理顺,有的赚钱,有的不赚钱,结果就可能是能源短缺。一个能源产业链,某个环节实行计划价格,某个环节实行市场价格,理论上是行不通的,现实中不可持续。经验告诉我们,三个环节必须兼顾,必须有一个价格机制把产业链连起来。
  有利于消费者参与和社会和谐。中国仍处于一个经济转型发展时期,能源企业基本是国企,涉及垄断(电网),能源价格改革和提价,尽管有时是必需的,还可能是为了提高能源效率,为了使今后能有较低的能源价格。但是,缺乏价格机制的政府定价,对于公众来说,是一笔糊涂账。目前每次改革和提价都演变为供需的“博弈”,各方力量的对比、公众的质疑,社会和谐受到很大的影响。透明合理的价格机制,可以让公众理解合理的价格和补贴,当然,这需要相对透明的企业成本为前提。
  可以鼓励国外资本和民营资本参与能源投资。在目前国企一家独大和价格由政府控制的情况下,投资放开还不足以吸引外资和民营进入。例如,电力发电已经对外资和民营开放了20多年,我们没有看见外资和民营的大量进入,看到的反而是外资变现退出。目前能源行业国企一家独大,越做越大。除了资金来源,还要提高行业效率,这就必须要有民营企业和外资的参与,他们的进入会为能源行业设定一个经营底线和必要的财务纪律性。
  可以减少能源成本。缺乏价格机制的市场扭曲将导致更大的浪费和成本,导致今后更高的能源价格。首先,近期的电荒说明,发电产业链的煤电矛盾会导致缺电。能源过剩与短缺都会给经济带来损失,但是短缺的成本远大于过剩的成本。比如说,电力短缺的限电有很大的经济成本,而在发电装机不缺的情况下限电,成本更大。其次,如果发电企业走到了需要“集体突围”寻找其他发展来盈利,那么,我们面临的可能是今后更大的行业矛盾和成本。再者,“计划煤”和“市场煤”的差价导致不稳定的电煤契约,难以保证稳定的供应。中国煤炭运输主要靠计划安排,没有煤炭合同,就很难安排运力。只要有差价,就一定有中介,也会产生相应的交易成本。
  有利于能源监管。能源特性决定政府不会远离能源,但是,政府应该尽量选择市场的办法接近市场。价格机制可以同时设计补贴和税收,这都是相对市场化的做法。具体地说,政府对能源价格的监管有两个重要方面:一是对能源企业进行严格的成本和价格监管,二是如果政府认为有必要维持相对稳定的能源水平,可以运用直接补贴,完善补贴机制的设计很重要。大多能源企业都属国有,政府可以在相对市场化的税和补贴上做文章。除了稳定透明的价格机制,还可以运用补贴去补贴消费者,这在市场化的发达国家是常有的。
  可以避免煤炭重回“计划”。电力消费了中国近50%的煤炭,只要电价受控,煤炭就无法完全市场化。缺乏一个理顺发电产业链的价格机制,如果电价无法上涨,而煤价持续上涨,煤炭的相对市场化地位终将受到挑战,也就是说,如果政府选择管制电价,可能需要考虑同时管制煤价。也可以问,既然可以管制电价,为什么不能管制煤价?
  有利于市场化改革。如果确立某一价格机制,比如说,煤电联动,从开始时由政府按照机制决定联动,逐渐过渡为由电力企业自主联动。从政府设定联动范围的企业自主联动,到由电力企业根据市场供需自主调价,政府监管价格。这基本上就是一个价格市场化过程。发达国家在能源价格调整机制的很多方面也是这么做的,如燃料调整机制。能源改革的关键是建立一个合理透明的定价机制。如何定价,都离不开加强能源企业的财政廉洁和能源效率。
  需要主动的渐进性改革
  至少从表面上看,这就是我们常说的渐进性改革,符合中国的基本改革策略。但是,渐进性改革应该可以分成两种:一种是主动的渐进性,一种是被动的渐进性。主动的渐进性改革应该是有步骤、有计划、有目标的渐进改革。主动的渐进性改革除了目标明确,还有时间要求,一旦确定改革,就坚定不移地推行。
  但是,中国能源价格的改革,大多还是属于被动的渐进性改革,因为都是出现问题才去改,或者矛盾积累过多,或者已经到不改革不行了。即使改革,常常是幅度尽量小或者比预期小。我们可以理解为什么能源价格改革缓慢,常常沦为被动的渐进性改革。因为每次改革,政府都必须充分考虑所有的经济、社会、政治风险,才会确定改革和改革幅度。但是,被动的渐进性改革是有成本的。
  首先,被动的渐进性能源价格改革的成本比较大。能源既是生产资料,也是生活资料,现代社会中,它基本上与所有的经济活动和居民生活直接相关,导致了其重要性、复杂性和敏感性,改革过程中存在和面临的社会经济问题很多。
  现实中,我们的能源价格改革常常会因为各种社会经济问题而淡化或搁浅。能源价格成为政府宏观政策工具的另一个风险,就使改革因此丧失一些重要机会。扭曲必然增加成本,主要是增加可持续发展的成本。因为,如果没有可行的能源替代、不反映稀缺和环境成本的能源价格政策,将导致能源无效或低效使用,这意味着将来更高的能源价格,更多的排放,和更大的环境成本。
  其次,被动的能源渐进性改革的成本还引申出代际问题。能源不可再生的稀缺性和其环境外部性决定了能源的代际问题非常值得关注和讨论。由于能源的不可再生性导致能源成本将持续上涨,目前的低能源成本的选择应该是一个代际的推移。
  比如说,由于能源企业基本国有,我们的确可以通过能源企业亏损来压低能源成本,但是,国企的亏损最终需要政府(公众)买单。也就是说,能源成本不可避免,可以选择的是:是现在,还是以后买单。
  在应对环境问题上,基本上也是这个道理。因此,能源的代际问题是,下代人的幸福程度往往建立在这代人是否愿意为能源环境成本负责的基础上。从经济学的角度,一个可能的解释是因为能源稀缺和环境问题都具有外部性,除非政府有作为,当代人没有主动承担外部成本的动力。
  改革才有出路
  没有透明定价机制的能源行业,除了投资和运行的不确定性,还会影响能源行业的可持续发展,保障能源供应,增加能源成本。合理透明的能源价格机制不仅是为了缓解能源企业的财务负担和解决能源产业链矛盾,更重要的是为能源投资提供一个相对确定的商业环境,尤其是民营和外企的能源投资可以提供预期的财务保障。
  可以说,能源价格(如电价)已经到了改革的关键时期,需要改革的方面比较多,而且需要配套进行。无论改革与否,能源价格会逐步上涨,透明的定价机制是赢得消费者理解的关键,是为消费者参与定价留有一席之地的表现。
  在经济转型的过程中,由于整个市场化改革配套的缺位,中国的确很难进行一次性的、整体性的能源价格改革跨越。但是,对于一些比较重要的价格改革,应该需要有目标、有计划地推出去。就是说,如果确定一个方面的改革,就应该坚定不移,不受其他因素的影响,如果举棋不定,拖泥带水,改革就谈不上有步骤、有计划了,会沦为解决矛盾式的被动渐进性改革。
  改革过程中,常常会出现突发事件或宏观问题,但是不能让它们影响改革,因为他们会经常性地存在。比如说,通货膨胀水平不应当影响能源价格改革出台,因为一般说,现阶段的能源价格改革对通货膨胀水平影响很小。
  主动的渐进性改革,就是除了特别重大威胁,政府都应该到位地把准备成熟的改革推出去。如果说由于目前的通货膨胀等问题,把本应该去年推出来的价格改革,延迟到明年、后年,这就不是渐进性改革,而是被动式改革。
  政府在能源价格改革方面常常说明“择机”改革,“择机”就意味着“不确定”,等待改革时机是相对的。的确,改革的时机很重要,可以影响改革效果和接受程度,但是,除了改革时机本身的争议性,等待改革时机是个很不确定的事件。对于能源价格改革来说,最好的时机是能源价格低廉的时候,现在看来,这个时候可能非常难等到,也很可能等不到了。
  事实上,即使在严格执行定价机制的前提下,政府还是可以通过其他更为市场化的手段,影响整体能源价格水平。比如,目前中国成品油价格机制遵循国际接轨原则,除了政府其他社会方面的考虑,国内油价基本上由国际油价决定。国际上各国的能源价格水平很不相同,一个国家的能源价格水平,取决于其资源禀赋、发展阶段和政策目标。
  从经济学角度看,能源价格需要反映成本,是行业可持续的基本保障,而通过提高能源价格可以促进节能减排,这也没有争议。一旦成品油价格机制改革推出,而国际油价大幅度上涨,政府还是可以通过其他更为市场化的手段降低油价的影响。比如说,目前中国汽油税比美国高1.32元,政府可以考虑降低消费税,如果将税收降低至美国水平,就可以为进一步调价提供比较大的空间。在特殊时期,采用税收来降低成品油价格也是其他市场化国家(比如美、日、韩等国)使用过的办法。
  能源价格改革与补贴
  某种意义上说,中国能源改革是为了解决能源补贴问题,但是,能源价格改革和定价机制的确立并不排斥能源补贴。
  发展中国家的能源补贴问题,常常是补贴过多和补贴方式不当,主要采用压低能源价格的消费者补贴,这种补贴通常没有特定目标群体,这种补贴降低了能源产品的终端价格,导致比没有补贴时更多的能源消费和更大的污染排放。
  发展中国家的能源补贴有其合理性,但是补贴方式需要改革。当然,改革必须考虑,取消能源补贴会对经济、社会和环境产生什么后果。特别是在发展中国家,必须考虑取消能源补贴对贫困人群的影响。
  政策制定者通常认为,取消能源补贴就等同于放弃社会政策目标。其实不然,改革补贴可以通过更好的办法实现某一社会政策目标,并且不会与其他社会目标冲突。也就是说,我们应当不断寻找更有效的方法实现社会目标(如对贫困人群的服务),而不是仅仅依靠能源补贴。比如社会保障系统,对于贫困人群来说,它比低能源价格可能更有效。
  另一种方法就是利用减少或取消能源补贴而节省的资金,直接用于社会福利项目融资,包括直接增加收入、健康和教育投资等等。
  能源补贴改革不是独立的,必须将其纳入一个更广泛的经济和社会改革中。能源补贴改革应该与财政改革齐头并进,建立更完善的能源税收制度,燃油税改革就是一个范例。
  从长期来看,竞争有助于减少能源供应成本和价格,减少补贴还必须进行市场化改革。关键是,政策制定者应该认识到,能源补贴是解决社会问题的一个方法,但不是首要方法,教育、健康和福利政策才是。此外,与收税一样,补贴(负税)的关键是透明,不透明的补贴不仅使人曲解补贴的用意,还会使补贴流入不该受补贴的人手中。
  改革能源补贴基本上是一个效率选择问题,是在短期措施与长期战略之间如何选择的问题。我们知道能源稀缺与环境问题的严重性,但他们的不确定性却往往使我们不知所措。乐观主义常常是人们选择短期措施的借口。问题是,这种乐观是盲目的。

来源:作者的新浪博客(http://blog.sina.com.cn/s/blog_49e0986201017b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