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利辉: 投资者需要重视欣泰电气退市事件

发布者:高飞发布时间:2016-07-11浏览次数:361

   7月8日,证监会宣布完成对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涉嫌欺诈发行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的调查审理工作,并依法向欣泰电气及相关责任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市场禁入决定书》。深交所将依法启动欣泰电气退市程序。

  欣泰电气成为中国证券史上首家因为欺诈发行被强制退市的上市公司,且在退市后,根据相关法规,不能恢复上市,没有重新上市的制度安排。

  对此,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教授田利辉在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要真正开始证券市场的市场化,就必要是要有优胜劣汰,必然要有严格的监管,欣泰电气一无盈利能力,二是欺诈上市,如果这种情况存在必然会扰乱证券市场,损害投资者利益。

  田利辉表示,欣泰电气欺诈发行被强制退市是一个非常好的新的举措,具有标志性意义,也有杀鸡儆猴的意味,告诉市场监管层开始对欺诈发行真正动刀了,对于违法违规行为,执法将毫不手软;也是证券市场回到公开、公平、公正的必要环节,让资本市场回归本源。

  “要真正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就需要将差的公司淘汰出局,让好的公司获得融资,给投资者真正的投资回报。”

  田利辉说,“这对全体投资者是一个利好消息,让市场变得更为清明,让坏的东西出去。欣泰电气的投资者也要分清看,有的是因为公司信息披露不真实透明,被蒙蔽了;有的是真的想炒作,火中取栗、恶意炒作。”

  “前者是值得同情的,后者恐怕不值得同情。对于这些恶意炒作者就应该通过证监会的执法受到惩罚,这也有利于遏制恶意炒作现象,让良币驱逐劣币。而对于被市场蒙蔽的投资者,其遭受的损失就应该由欺诈发行相关主体按照相应的法律责任进行赔偿。”

  田利辉表示,证券市场很多法制都是有的,往往是不去落实,在执法、实施的层面上出现了问题,这次欣泰电气欺诈发行被强制退市就是明确的信号,证监会将依法、从严、全面监管。

  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金融市场研究室副主任尹中立则对证券时报记者表示,这次欣泰电气欺诈发行被强制退市,对退市制度执行和IPO的纪律都向前推进了一步。之前的新大地、万福生科等欺诈发行案,证监会对中介机构也都提出了比较高的惩罚要求,但是并没有退市的要求。欣泰电气对市场影响比较大的就是,强制退市,不能恢复上市。

  而在欣泰电气欺诈发行案中,保荐机构兴业证券也提出将主动成立5.5亿元的先行赔付基金,用于补偿相关投资者的损失。

  不过,尹中立也强调,本次补偿是有一系列条件的,比如对欣泰电气欺诈发行风险提示公布以后,再在二级市场买入的投资者,发生的亏损不赔偿。这就提醒投资者对有污点的上市公司,千万不要博傻,赌它重组、借壳等机会。

  尹中立表示,虽然欣泰电气总股本很小,流通市值才13个亿,但是退市之后就没有什么价值了,对大多数投资者来说是一个巨大的损失。

  所以,“对于涉嫌欺诈发行的,不仅是监管者,投资者也需要高度重视,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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