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曙松:我国利率市场化的路径选择

发布者:高飞发布时间:2015-01-05浏览次数:383

很长一段时期以来,利率市场化一直备受关注,我国的利率市场化问题可以简约为存贷款的利率市场化问题。进一步推进存贷款利率市场化在理论上存在先放开存款、后放开贷款;先放开贷款、后放开存款;存贷款同时放开三种路径。目前来看,虽然“先放开贷款、后放开存款”的呼声较高,然而具体的放开次序还要根据我国宏观经济环境和微观市场的具体情况来定夺。

 

  “先放开贷款、后放开存款”的路径更为符合经济学的理论基础。贷款利率决定的是资源的配置,存款利率则决定财富的分配。贷款利率合理化有助于实现储蓄向投资的最优化转换,由“看不见的手”引导资金流向收益最高的产业,实现经济资源的帕累托分配;而存款的扭曲是对储蓄者财富分配的扭曲,带来资金供给方的不合理投资回报。相比较而言,贷款利率对于经济资源的配置效率占主要影响,对其放开的诉求更加迫切。

 

  然而,从国际经验来看,贷款先行还是存款先行并没有给出一个成功的范式。就目前中国金融体系的状况看,贷款利率下限放开的准备工作更为充分。在过去的2011年里,中国人民银行六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并实施差别准备金动态调整,大量回收银行间的流动性,使得银行信贷投放能力受到严重削弱。商业银行的贷款投放方向在能力有限的情况下集中在大企业上,本来就不占优势的中小企业贷款受到更加严重的挤压。相比较而言,银行对大企业的谈判能力相对低,这部分贷款正常情况下实行贷款基准利率下浮的比例较大。但根据数据,商业银行贷款下浮的比例已经逐渐减少。

 

  从这一角度看,贷款利率下限的控制似乎已经不再起制约性的作用,现在放开贷款利率下限并不会带来贷款利率的过大波动,能够最大化的释放贷款利率改革风险,于无声之中实现管制向市场的转变。同时,也能够给予商业银行充足的时间来增强贷款定价的能力。有利于保持银行业合理的结构,引导银行业向着更加健康的行业格局发展。

 

  在利率市场化的改革中,受到冲击最大的不是大型商业银行,而是中小银行。如何避免对中小银行带来过大的冲击,甚至迫使其倒闭是控制风险的核心内容。贷款下限的放开,无论从贷款期限上讲,还是从贷款投向上讲,都对中小银行有一定的保护,能够最大化的减少对中小银行的冲击。

 

  虽然“先放开存款、后放开贷款”的路径并不常被人讨论,但是伴随着通胀的不断走高,适当考虑转变放开路径,通过利率市场化路径的选择改变银行的吸储压力,配合货币政策取向也不失为另一种选择。

 

  对于存款利率放开的诉求,主要来自于居民储蓄负利率的事实。自2010年2月开始,CPI同比增速超出一年期存款利率,到2010年5月超过了3%的警戒线, 2011年7月份CPI同比上涨6.5%,创近三年来的新高,实际利率达到-3%,储蓄者的财富严重缩水。商业银行存款资金来源严重不足,展开了针对存款的恶性竞争。基于此,呼吁存款利率放开的声音越来越高。但是存款利率的放开也不能只考虑储蓄者的利益,草率放开存款利率并不合适,存款先行的路径饱受争议。

 

  在先放开贷款的路径下,中小银行由于其贷款期限和贷款结构的特殊性,能够灵活的规避一些改革风险,但是在存款利率先放开的情况下,中小银行受到的冲击尤其之大,其在机构网点、存款来源等均不占优势。而存款利率涉及面广、敏感性强,其放开的影响范围非常广。商业银行,尤其是中小银行,要加大中间业务发展,不断提高非利息收入占比,提升自身服务质量,转变经营模式,以防止恶性竞争和道德风险等后果的产生。

 

  宏观经济状况和银行监管状况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利率市场化的路径、进程和结果。存款贷款同时放开无论是在对宏观经济方面、微观经济方面还是金融业发展程度上都需要很高的要求。首先要有稳定的宏观环境,财政收支平衡、经济持续发展、充分就业、国际收支平衡。其次,要求商业化的银行体系和金融机构呈现良性竞争的局面,有着健全的金融监管体系,体制与结构十分完善。但是目前来看,采用循序渐进方式,逐步放开利率管制是较为可能的方式。

本文转载自中国经济时报